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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查处标示新加坡新日制药厂有限公司生产的“天蚕镇痛片”的紧急通知

南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查处标示新加坡新日制药厂有限公司生产的“天蚕镇痛片”的紧急通知
(洪食药监字[2007]58号)


各县(区)局、直属局: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通知,标示为新加坡新日制药厂有限公司生产的“天蚕镇痛片”(注册证号:Z20050015),涉嫌非法添加消炎镇痛类化合物双氯氛酸盐,经检验已有19个批次非法添加了双氯氛酸盐,依法认定为假药。请各县(区)局、直属局对辖区内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上述批号的产品,依法进行查处。对其他批号的产品立即采取查封扣押措施,通知相关单位停止销售、使用。

  附:
  非法添加双氯氛酸盐“天蚕镇痛片”假药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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