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两节和十七大召开前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局、直属局、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机关各处室:
为做好中秋、“十一”黄金周期间和十七大召开前后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切实做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要按照《南昌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总体部署,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市局食品安全监察处、各县级局要协调有关食品监管职能部门履行好职责,强化日常监管,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节日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并组织联合执法检查。及时收集、整理、综合有关材料,做好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和通报工作。要建立应急处理机制和预警机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危害,加强重大食品事故的查处。一旦辖区内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按照《南昌市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进行处理。
按照市局印发的《南昌市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加大对药械市场整治力度,组织并部署对辖区内的景点的药品、医疗器械市场进行一次检查。要把制售假劣药品、非药品冒充药品、出租柜台和虚假广告违规促销等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违法行为,作为打击和整治的重点。同时,充分发挥农村药品监督网的作用,把药品监管工作延伸到乡镇和村庄。
要充分利用十七大召开前良好的政治环境,通过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正面报道各级政府和部门加强饮食用药安全所做的工作。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增强企业责任意识和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揭露曝光违法犯罪行为,对屡教不改,不诚信守法生产经营企业要通过媒体进行曝光。
二、防微杜渐,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和检查工作
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要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调处工作,发现问题特别是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问题,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问题出现在哪里,由哪里负责处理,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及时向市局报告,采取妥善办法处理,共同做好工作,使问题解决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要认真开展本单位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认真检查办公场所的电缆电路、易燃易爆物品,清理楼道堆积物,完善防火设施、防盗设施。对群众和社会投诉举报反映的药品、医疗器械问题,要热情接待、答疑解惑、宣传政策、化解矛盾。涉及假劣药品、不合格医疗器械的,要及时进行查处,不得推诿和拖延;涉及药品价格、虚假广告等问题,要及时转物价、工商等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