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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4、注重培育政务公开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在市直部门和县区政府选择示范点,各县区政务公开办公室要选择示范点。通过示范,培育先进典型,带动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二、创新公开形式,增强工作实效

  5、丰富公开载体。通过编发政府公报、举行新闻发布会、听证、专家咨询、设立政务公开栏和电子信息显示屏、开展宣传日活动以及发挥新闻媒体作用等形式,及时公开政务信息,保障群众知情权。通过市长热线、在线访谈、行风热线、百姓论坛等政民互动平台,扩大政府与百姓交流、沟通的渠道,促进政府部门不断提高服务意识,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

  6、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用,完善行政许可网上公示、表单下载和网上咨询,推进网上审批、办事试点工作,促进“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络体系和政府部门政务信息互联互通早日实现。

  三、编制职权目录,打造“阳光政府”

  7、 清理部门职权,编制政务公开职权目录。实行政府行政职能和为民办事等项目的公开,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促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市一级职权目录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编制,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职权目录编制的基础工作。各县区政府要紧扣“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编制政务公开职权目录,并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公示。

  四、加大推进办事公开力度,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8、突出办事公开的重点。深入推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要把办事公开同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结合起来,将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办事公开的重点。要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丰富办事公开形式,创新便民服务举措。全市教育系统要把教育收费和招生考试等事项作为办事公开的重点;医疗卫生机构要把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价格作为办事公开的重点;供水、供电、供热、供气、环保、计生、建设、交通、电信等公共企事业单位要实施价格听证、政策咨询、服务承诺等制度,公开服务及收费项目的内容、依据、标准等,提高服务质量;通讯、邮政、金融等单位要将服务内容、窗口设置、人员职责、服务承诺、收费标准作为办事公开的重点,推动行业作风建设。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树立良好行业作风。公用事业单位的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连,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要紧密结合本行业实际,把办事公开与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结合起来,整合便民服务设施,积极推行服务承诺制,促进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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