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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巢湖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四)加强食品原料质量安全监管。强化日常巡查、专项抽查、专项整治等监管措施,严格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和监督工作,严厉查处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严格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市场准入,逐步建立健全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

  (五)加强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强化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推进牛、羊、家禽的定点屠宰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等违法行为。继续实施持证上岗制度和肉品品质强制检验制度。

  三、规范食品流通环节经营秩序

  (六)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市场巡查力度,逐步建立制度规范、执法严格、反应迅速、措施有力的巡查机制。集中开展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市场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下大力气解决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其他不合格食品等问题。重点开展对28类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品的市场检查与查处工作。

  (七)强化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管理。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完善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管理、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大力推广我市《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平台》简易应用软件,努力提高监管效率。严格食品经营者质量管理责任,健全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健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加大12315进乡镇、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市场的力度,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系统的作用,认真受理消费者申诉和举报,依法严肃查处食品违法案件。发挥“诚信通”重要商品电子监管备案查询系统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作用。加强新闻舆论和社会监督,实现行政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与群众参与的有机结合。

  (八)继续推进以开辟绿色通道、培育绿色市场、提倡绿色消费为主要内容的“三绿工程”。着力提高流通组织化程度和现代化水平。继续抓好绿色市场建设,推进绿色市场认证工作,指导部分企业参加全国绿色市场认证。深入开展“三绿工程下乡”活动,争创省级“三绿工程”达标市。

  四、严格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管

  (九)大力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继续开展学校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加强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粮、油、米、面的索证管理和餐(用)具消毒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管,在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全面推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重点查处非法采购、使用劣质食用油和违法使用添加剂、不合格调味品等违规违法行为。加强对学校、社区、建筑工地、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和小餐馆的卫生监管,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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