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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巢湖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巢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巢湖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巢政办〔2007〕2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省属驻巢各单位,市开发区管委会: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07年巢湖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2007年巢湖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为做好2007年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保障公众饮食安全,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皖政发〔2007〕34号),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方案:

  一、加大农产品源头治理力度

  (一)全面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重点抓好农产品生产过程管理和市场准入的监管,强化农业投入品质量监控。深入开展产地环境安全评价和监测,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行为,严防药物残留超标的农产品流入市场。加强对蔬菜农药残留和“瘦肉精”、水产品氯霉素等违禁药物残留的检验监测工作。

  (二)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试点,做好优质农产品标准化和认证工作。强化源头管理,重点围绕优势农产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推广“公司+基地+标准化”等模式,加快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生产基地建设,加大良好农业规范(GAP)的实施力度。做好农产品认证和追溯工作。实施农产品标识推进计划,推广产地编码,建立可追溯性标识和记录,强化溯源管理,积极推行农产品包装和标识制度。

  二、加强生产加工环节监管

  (三)集中整治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严厉打击“黑窝点”,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对植物油、面粉、水产加工品、酒类、乳制品、饮料、肉制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品种要开展专项抽查,对农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小作坊要坚决打击,对问题严重的企业要立即责令停产整顿,直至依法吊销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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