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巢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工商局关于加强商标工作推进品牌战略实施意见的通知


  (一)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强势品牌。鼓励、支持具有资源特色、产业优势的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实施商标战略。以富煌建材、华星化工、中辰药业等一批强势品牌为核心,以著名、知名商标产品为纽带,不断提升品牌档次,积极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并利用他们的品牌效应,带动相关产业快速发展。

  (二)着重推进特色农产品商标建设。引导、扶持农产品生产走产业化、规模化经营的道路,大力推广 “公司+农户(基地)+商标”的经营模式。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涉农企业、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等生产经营主体注册使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对具有原产地特征的农副产品,指导有关农产品行业协会申请注册原产地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引导、支持具有地方特色的农副产品争创巢湖市知名商标、安徽省著名商标乃至中国驰名商标,培育一批品牌涉农企业和品牌农产品基地,走“商标支农、商标兴农、商标富农”之路,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加快培育现代服务业商标。在现代服务业中大力提倡商标战略,不断提高旅游、金融、法律、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工程设计和信息技术等服务业商标注册量。注重利用我市文化旅游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具有巢湖特色的文化品牌和旅游商标。帮助企业引进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运用先进的服务技术和标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尽快形成一批服务业著名、知名商标。

  (四)注重引导出口产品进行国际商标注册。对我市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出口创汇型产品,要积极引导、帮助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国际商标注册,鼓励出口企业在国外注册商标,扩大我市优势品牌的知名度。

  四、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商标发展工作,制定商标发展计划和实施方案,并将商标发展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定期对注册商标申请量、高知名度商标培育以及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等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建立商标工作联度会议制度,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发挥协调指导作用,各级发改委、经委、农委、商务、财政、科技、质监、文化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商标工作。

  (二)加大舆论宣传。加大对我市高知名度商标产品的宣传,努力营造“品牌富民、品牌兴业、品牌强市”的浓厚氛围。加大对商标法律法规以及驰名、著名、知名商标争创工作的宣传,增强广大市场主体的商标意识和品牌观念。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加大对商标侵权行为的曝光力度。表彰和树立品牌创业的典型,弘扬自主创新的精神,充分发挥自主品牌的带动效应。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