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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科技局关于印发《郑州市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郑州市科技局关于印发《郑州市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科技部《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试点)实施方案》和河南省科技厅《河南省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精神,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农业科技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郑州市科技局研究制定了《郑州市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实施。郑州市科技局将适时启动申报工作。

  附件:
  郑州市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科技部《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试点)实施方案》和省科技厅《河南省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精神,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农业科技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科技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十一五”期间,组织实施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工程,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
  围绕科技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富民、惠民”为核心,以发展现代农业、提高产业综合生产能力为重点,统筹考虑农村生产发展、农民生活质量提高、农村生态和生活环境改善等内容,为构建和谐新农村、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科技支撑和示范作用。
  “十一五”期间,在全市重点建设20个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村、10个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乡镇、2个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县(市)。通过努力,使示范区域科技进步贡献率、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农民收入增长率等有较大幅度提高,现代农业技术体系建设加快,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农民素质和生活质量明显提高,科学发展和社会更加和谐。
  二、重点任务和示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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