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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交通厅关于认真做好“十一”黄金周运输和安全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交通厅关于认真做好“十一”黄金周运输和安全工作的通知
(浙交〔2007〕241号)


各市交通局(委)、义乌市交通局,温州市、嘉兴市、舟山、台州市港航(务)局,省公路局、港航局、运管局:
  2007年“十一”黄金周即将到来,为切实做好黄金周运输和安全工作,确保广大旅客节日期间安全便捷出行,确保生猪及猪肉等副食品以及其他重要物资运输,根据交通部《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十一”黄金周期间道路水路运输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明电〔2007〕4号)和《关于加强“十一”黄金周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交安委明电〔2007〕11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部署

  据预测,今年“十一”黄金周,全省公路预计发送旅客3412万人(其中旅游94万人、出租车467万人),比去年同期增长18%;全省水路客运预计发送旅客138万人次,比去年同期增加4.5%(其中沿海约118万人次,内河约20万人次)。全省可投入客运车辆3.6万辆(其中旅游客车约3303辆),78万个客位,比去年同期增长4%;全省预计投入客船970艘(其中沿海240艘、内河730艘)、63000客位。预计客流高峰期将在9月30日下午和10月1日出现,省内的杭州、宁波和温州,省际的上海、苏州、无锡等方向的高速客流以及普陀山、雁荡山、新昌和黄山等景点的旅游客流比较集中。
  党的十七大将在10月15日召开,做好今年“十一”黄金周运输和安全工作,意义更加重大。全省各级交通管理部门和运输企业一定要高度重视,积极部署,本着早动员、早准备、早部署的原则,开展各项调查和准备工作,客运重点是加强旅游客运组织工作,货运重点是保障生猪、猪肉等副食品运输。各地要通过对旅客流量、流向、流时的调查分析,制订周密、可行的运输方案,配备充足的运力,加强调度,并制订应急运输预案,预留机动运力,以应对突发情况,确保运输的有序畅通。

  二、加强督查,确保运输安全

  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对黄金周旅客运输安全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别是运输企业要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要认真吸取旅游旺季易发重特大事故的教训,早抓、实抓、细抓、严抓,巩固全省正在深入开展的安全隐患排查、渡口渡船、“两防”、临水临崖高落差路段等各项专项整治的成果,切实做好运输安全的各项组织和保障工作,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各有关单位在节前要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力量深入车站、码头、企业等生产一线和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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