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各省辖市发展改革委(经委、工业局)要联合其他主办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节能宣传实施方案,将节能宣传月活动的各项宣传工作安排具体到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学校、社区,将宣传内容、任务与形式具体到人、车间、班组,确保宣传活动落到实处。6月10至16日,国家节能宣传周期间,各省辖市要在主要广场设置宣传点进行集中宣传。郑州市做为省会城市,要起表率作用,在绿城广场和紫荆山广场分别设置集中宣传点,主要宣传工业节能和建筑节能。
四、各级教育部门要把节能环保理念纳入到学生的素质教育中,在各级各类学校中深入开展国情和资源节约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广大师生的资源忧患意识。继续深化创建"节约型学校"活动,有条件的地方要组织学生开展参观节能宣传教育基地等社会实践活动,并在中小学开展以节能为主题的多种形式的校园文化活动,在高校开展我为节能宣传教育基地献计策等活动。
五、各级科技部门要重点开展建筑节能、工业节能领域的关键技术研究,举办各种技术创新的交流展示活动,开展节能科普知识宣传活动,积极宣传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成果。通过举办各类专题研讨会、技术交流会、成果展示会等,宣传重大节能技术所取得的节能效果,把最新的节能技术推向市场。
六、各级环保部门要组织力量着重宣传节能减排对改善环境的重要意义,宣传国家和我省在环保方面的政策、规定和采取的措施,宣传各地减排举措及成效,进一步促进减排责任的落实,积极引导企事业单位加大环保投入,引进新技术、新设备,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做贡献。同时,加大环保检查执法力度,将浪费能源、污染环境,造成重大污染、产生重大影响的典型案例公布于社会。
七、各级国资委要督促国有大中型企业在实现国家"十一五"节能目标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配合国家"千家企业节能行动"和我省"3515节能行动计划",组织开展争创节能先进企业和节能先进个人活动,总结、推广、宣传企业节能典型经验,宣传企业在"十一五"期间的节能减排责任目标。各国有大中型企业要大力宣传企业在产品结构调整、节能管理、节能技术改造等方面取得的成绩,表彰节能减排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组织开展车间、班组节能竞赛,形成人人重视节能,人人参与节能的企业节能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