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加强教育科研工作。立足我县朝鲜族教育实际,坚持“以实际应用研究为主,基础理论研究为辅”的原则,在“十一五”期间重点搞好“双语”教学研究、新课程改革教学研究,集中精力搞好省级重点课题《少数民族学校实施创新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实施“目标层次教学法”,培养创新素质研究》等研究项目。
(九)自力更生,充分挖掘教育自身潜力。各朝鲜族中小学要发扬群众办学的优良传统,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努力挖掘现有潜力,改善办学条件。积极开展勤工俭学活动,多渠道吸纳资金,弥补办学经费的不足。动员师生参加美化校园、维修校舍等简单劳动。农村寄宿制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充分利用自然资源,改善住宿生食宿条件。在办学过程中大兴勤俭节约之风,降低学习成本,规范收费行为,切实减轻家长经济负担。
三、抓住根本,切实加强民族干部教师队伍建设
(十)解决民族教师严重不足的问题。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优秀毕业生回长白工作,鼓励外地优秀毕业生(急需学科)到长白任教,招聘非朝鲜族教师到民族学校讲授汉语、英语、信息技术等部分课程;鼓励应届高校毕业生、县城教师到乡镇民族学校任教;稳定现有代课教师队伍,提高现有代课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对个别教育教学成绩突出的代课教师可通过综合考核转聘为公办教师;采取不受户籍所在地限制等优惠政策,优先补充朝鲜族新师资,努力确保民族学校教师编制满足教学需要。
(十一)突出抓好民族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以培养爱生敬业精神为重点,开展有助于提高朝鲜族教师师德水平的各项教育活动。认真贯彻落实《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有关规定,深入开展创建“师德达标校”活动和“敬业爱生,为人师表”学习教育活动,建立健全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及奖惩机制。学校党组织要把师德教育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和党的宗旨教育,充分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加大奖惩力度,树立先进典型,并坚决将“品德不良、师德欠缺、影响恶劣”的人员从教师队伍中清除出去。
(十二)努力造就以本民族为主体的“双语型”民族教师队伍。新培养的朝鲜族中小学、幼儿园的教师汉语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相应的等级标准,汉语教师应达到汉族学校教师同等水平。加大中小学外语、朝鲜族语文、信息技术课教师的培养力度,扩大汉语授课学科范围,提高学生实际运用汉语的能力,努力培养“双语型”中小学教师。适当提高对民族骨干教师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