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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市区拆除违法建筑工作意见的通知

巢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市区拆除违法建筑工作意见的通知
(巢政办〔2007〕38号)


居巢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中央、省属驻巢有关单位,市开发区管委会:

  《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区拆除违法建筑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七年九月十二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区拆除违法建筑工作的意见
(市拆违指挥部办公室 2007年8月)

  为切实抓好拆违工作,推动城市建设又好又快发展,现就进一步做好市区拆除违法建筑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拆除违法建筑工作的重要意义

  自2005年6月市区开展拆违工作以来,市拆违指挥部按照市区联动、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堵、疏、管相结合的原则,强化责任,加强调度,建立机制,加大力度,拆违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违法建筑势头得到遏制。截至到今年7月底,共拆除违法建筑20.8万平方米,其中2005年拆除7万平方米、2006年拆除10万平方米,今年以来拆除3.8万平方米。但当前违法建筑形势仍不容乐观,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有:一是违法建筑仍屡禁不止。2006年强拆的10万平方米违法建筑中,有6.3万平方米是当年新发生的,今年以来,又新增违法建筑4.2万平方米,存在一边拆除、一边违建现象。二是违法建筑呈现新的特点。在一些区域存在违法建筑成片突击建设,且违法建筑速度快、专业性强。三是强拆不够彻底。不少违章建筑没有拆除到位,给二次违建留下隐患。四是存量违法建筑处理不够及时。对存量违法建筑未能及时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有效地进行定性处理,增加了今后处理难度。出现上述问题,主要原因是经济利益诱惑、打击不够有力、疏导不够、责任落实不到位。对违法建筑如果不能及时有效地遏制,不仅会增加城市建设成本,增大城市改造和建设的阻力,也必然会损害广大群众的利益,影响城市形象。对此,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拆除违法建筑的重要性,以对国家、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精神,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坚决遏制违法建设的势头。

  二、拆除违法建筑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城市为目标,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大工作力度,有效遏制违法建筑的产生,推进城市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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