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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国菜篮子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扶持发展生产确保市场供应的若干意见

  2、做大做强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以现有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为基础,打破地区、部门和所有制界限,着力推动企业战略性合作与重组,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建立8万吨市级动态粮食储备规模,重点扶持和建设好10大龙头企业及骨干项目。各县(市)要结合当地实际,组建1-2个集生产、收购、储运、加工、销售、科研于一体的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
  3、加快现代粮食物流体系建设。以金霞粮食物流园为核心,努力打造集粮食收购、仓储、加工、批发、销售为一体,设施一流、功能齐全、服务优良、规模过百亿元的现代粮食物流园。优化粮食物流和流通网点布局,整合销售资源,努力形成产销信息一体化、节点无缝化、物流网络化、运作市场化的现代物流体系。市县要重点建设好50家城市粮油销售网点。
  4、加强粮食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全市着力建设好40个以服务粮食产业为重点的现代农技服务站,为推进粮食产业化提供有力的技术服务支撑。农技服务站要根据优质粮推广基地规模等情况,配备专职优质稻推广人员,其工资待遇和场地由各级政府统筹安排。同时,建立全市统一的专业化的粮食检测机构。
  5、积极有序推进土地流转,鼓励土地向种粮大户适度集中,防止稻田抛荒,对稻田抛荒行为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6、整合粮食产业化发展资金,各县(市)每年要从粮食主产县奖励基金中安排30%用于扶持粮食产业化发展,各县(市)用于扶持粮食产业化的资金到位后,市财政按县(市)投入总额的三分之一配套。市属骨干企业由市财政给予适当支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大力支持全市粮食产业化发展。
  (二)积极组织货源。鼓励商贸流通企业积极从外地组织蔬菜、粮油等货源调运,激活蔬菜、粮油的市场交易。
  (三)用好蔬菜发展专项资金。市财政每年在专项资金安排蔬菜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用于蔬菜基地建设、蔬菜产业发展、蔬菜质量安全和对菜农的补贴。4年内建设标准蔬菜专业基地10万亩;加强蔬菜科技队伍建设,选育和引进新品种,推广无公害标准化生产;在生产和流通领域增设农残监测网点,强化蔬菜质量安全;加强蔬菜流通设施建设,培育蔬菜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
  (四)加强农副产品项目建设。充分发挥我市农业资源优势,策划、包装一批项目,通过向上争取资金和激活民间资本,大力发展农副产品生产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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