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国菜篮子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扶持发展生产确保市场供应的若干意见
(长政发〔2007〕29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菜篮子”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07〕16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市“菜篮子”工作,确保市场供应提出以下意见:
一、认真落实各项政策,促进生猪生产,稳定市场供应
(一)加大对生猪生产的政策扶持力度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共湖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各项政策。特别要尽快落实对饲养能繁母猪的养殖户(场)的补贴政策,确保补贴资金在2007年8月15日之前发放到能繁母猪饲养者手中。
2、加强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快原良种猪场建设,提高良种覆盖率。尽快做好原种猪场、原种扩繁场、良种猪生产场、地方猪保种场项目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争取国家和省里支持。建立健全生猪品改和技术推广体系,推广良种猪人工授精技术,促进生猪品种改良,落实购买良种猪精液的补助措施。落实好国务院和省政府加快建立能繁母猪保险制度的有关政策,积极推进能繁母猪保险工作,鼓励养殖户(场)投保,防范疫病等风险。
3、扶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鼓励大型标准化生猪养殖场的建设,引导农民建立标准化养殖小区,降低养殖成本,改善防疫条件,提高生猪生产能力。按照国家和省里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建设的要求,尽快启动标准化规模生猪养殖场(小区)建设。对于年销市内生猪5000头以上的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市财政在专项资金中每头奖励30元。引导金融机构对标准化规模养殖企业和养殖小区内的养殖大户所需贷款给予重点支持。
(二)建立健全动物疫病防控体系
1、全面建立健全动物防疫工作网络,形成乡镇村防疫体系,完善防疫管理制度,确保防疫工作落到实处。
2、在全市范围内,对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口蹄疫、猪瘟、禽流感、鸡新城疫、狂犬病、羊痘、鸭瘟等8种疫病实行强制免疫。
3、生猪防疫要坚持预防为主,免疫与扑杀相结合的原则进行,有关政策按照《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07〕16号)的规定落实。同时,市财政在设立疫病动物扑杀补助基金专户的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适时补充扑杀补助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