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人民政府批转市供销合作社关于加快供销社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意见的通知
(长政发〔2007〕31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市供销合作社《关于加快供销社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沙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九月五日
关于加快供销社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的意见
(市供销合作社 二○○七年八月二十二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和《
湖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建设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意见的通知》(湘政发〔2006〕27号)的精神,现就我市依托供销社建设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设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的重要作用
近年来,我市供销合作社系统作为农村商品流通服务的重要力量,切实履行职责,根据开放办社的精神,积极运用现代流通方式改造传统经营网络,加快建设农村流通服务网络,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取得了明显成效,受到了广大农民的普遍欢迎。建设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事,是为广大农民群众办的实事。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充分认识建设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对促进生产、扩大消费、服务“三农”的重要作用,采取切实措施,积极主动支持供销合作社系统做好这项工作,确保建设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作顺利推进。
二、扎实推进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
各级供销社要以农村为市场,以服务为根本,以制度为保障,在改造传统经营网络的基础上,统筹规划,重点建设好农业生产资料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农副产品市场购销服务网络、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服务网络,为“三农”提供综合服务。
(一)建设农业生产资料现代经营服务网络。以现有行业大型企业为龙头,以1450家村级农资综合服务站为基础,以县级农资配送中心和区域性乡镇集镇农资配送总站为重点,逐步建成上联厂家或大型供货商、下联农资终端网点(综合服务社),集采购、物流、配送、零售和科技服务为一体,覆盖全市农村的农资经营服务网络。按照“统一布局、统一品牌、统一标识、统一价格、统一管理”的要求,以连锁经营为主要经营形式,采用“自建或特许加盟”的操作方式,建设配送、信息、科技咨询服务三个平台,为全市广大农民提供安全、放心、经济、优质的农资商品和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