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一步提升地震监测能力。完成本地区地震监测台网建设,对全省2.0级、本地区1.5级以上地震进行有效监测;省内发生3.0级、本地区发生2.0级地震后在10分钟内完成参数速报。
2、继续改善地监测环境和工作条件。在“十五”优化改造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地震监测环境和工作条件,保护好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确保地震监测资料及时、可靠、连续、准确。
3、开展本区域地震小区划。开展本地区地震小区划工作,为我市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提供抗震防灾依据。
4、建立我市地震专业信息网络和防震减灾信息网络。
5、完善我市防震减灾法律、法规体系,加大地震行政执法力度。建设好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和科普示范学校,建立宣传教育网络。
6、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批、抗震设计和竣工验收等监督管理制度。
7、积极推广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提高农民居住安全水平。
8、完善地震应急预案,建设地震应急避险场所,建立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地震应急物资储备和管理制度。
四、“十一五”重要建设项目
(一)地震监测预报系统建设
1、建设地震监测台网。为有效监视1.5级以上地震和捕捉4级地震前兆信息,在长沙县、望城县、宁乡县和浏阳市各建一个地震监测台站,建立我市地震监测台网。
2、建设强震(烈度速报)台网。按照省地震局的统一安排,在长沙地震台和市区高层建筑上架设强震仪,配合建设好强震监测台网,以实现大震后的烈度速报。
3、建设地震信息网。在市、区、县(市)建立信息接点,实现地震监测数据、震情、灾情快速传输和资源共享。
4、建立宏观地震测报网。在每个区、县(市)建设一个骨干地震宏观观测站,建立我市群测群防信息网络。
5、努力提高地震监测预报水平。开展对本地区地震地质与地震活动性等地震科学研究,不断改进地震监测技术和提高地震分析预报水平。
(二)地震灾害预防体系建设
1、加强震害预防基础工作
(1)开展地震小区划。研究本地区地震地质构造环境、地球物理场及深部构造、地震活动特征及地震活动性参数、工程地震地质环境特征、地震动衰减系数,进行地震危险性概率分析,编制长沙地区地震区划图,制定本地区抗震防灾规划,为国土利用和城乡建设、经济发展提供防震减灾方面的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