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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十一五防震减灾规划》的通知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十一五防震减灾规划》的通知
(长政办发〔2007〕23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长沙市十一五防震减灾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八月十六日

  长沙市十一五防震减灾规划

  防震减灾是国家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大事。为完善我市防震减灾工作体系,提高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长政发〔2005〕59号)和参照《湖南省“十一五”防震减灾规划》,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地震活动概况及防震减灾工作现状
  (一)地震活动概况和地震趋势
  我省地质构造复杂,与地震活动有关的断裂众多。长沙位于湘江断裂和崇阳-宁乡断裂带左侧,具有发生中强破坏性地震的地质构造背景。其中有两条横贯全省的活动断裂在长沙市交汇。西边有北西西走向的常德-益阳-长沙的活动断裂从长沙市区通过;东边有北东走向的平江-浏阳-长沙市区的第四纪隐伏断裂。这两条断裂的存在,是长沙地区发生地震灾害的隐患。
  据史料记载,自1500年以来,湖南省共发生43/4级以上地震20次。长沙地区在此期间发生3次破坏性地震。其中1631年11月1日长沙宁乡发生51/2级地震,1639年4月15日长沙西北发生43/4级地震,1542年6月1日宁乡发生43/4级地震。从新近长沙发现的古地震遗迹分析,曾有过至少2期强度7级以上的地震活动。自1973年以来,我省地震监测台网共记录到长沙行政区域内地震92次。
  我省地震具有震源浅、烈度偏高的特点,3级左右的地震就可能造成破坏,4级左右地震就可能成灾。我省已有70多年未发生中强破坏性地震,根据地震活动特征和地震能量积累与释放的一般规律分析,我省中强地震的潜在危险正在逐渐增大。长沙是省会城市,是国务院确定的全国11个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城市之一。因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防震减灾工作,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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