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开展千镇连锁超市工程总结工作的通知
(浙经贸内贸〔2007〕494号)
各市经贸委(贸易局):
自2005年以来,经过近3年努力,“千镇连锁超市”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至9月底,全省已经基本实现乡镇有连锁超市、较大行政村有连锁便利店的工作目标。为总结经验,宣传成效,加强乡镇连锁超市和较大行政村连锁便利店的质量管理,建立长效运行机制,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千镇连锁超市”工程总结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乡镇连锁超市和较大行政村连锁便利店的清查工作。各市要在10月底前,按照连锁经营的规范要求,对已经开设的乡镇连锁超市和较大行政村连锁便利店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检查,查漏补缺。对检查合格的乡镇连锁门店,拍摄门店内外电子数码照片各1张,以县(市、区)为单位,整理后以电子介质方式于10月底前报我委内贸办,我委将对连锁超市(便利店)整理成册。对连锁门店字号标识不明显,店面不整洁,没有实行开架经营,也没有实行明码标价,商品统一配送率低,出现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过期食品的连锁门店,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予以整改。对非“千镇连锁超市”龙头企业开设的连锁门店,要重点检查开店企业是否属于连锁经营企业,避免把单店超市纳入“千镇连锁超市”工程。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有效解决,并向上级部门报告。
二、开展乡镇连锁超市和较大行政村连锁便利店绩效评估工作。各级经贸部门和龙头企业,要对3年来“千镇连锁超市”工作进行认真回顾和总结。通过搜集“千镇连锁超市”工作中出现的先进事迹和典型案例,以事实为依据,从思想认识、实际行动、克难攻坚、政策扶持、绩效评估等几个方面,实事求是总结3年来所取得的成绩,深刻剖析所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各市经贸部门和龙头企业的总结材料,请于10月底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报我委内贸办。
三、积极探索乡镇连锁超市和较大行政村连锁便利店的长效运行机制。各市要对已经建立的乡镇连锁超市和较大行政村连锁便利店继续给予关心和支持,协调解决经营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努力提高农村连锁门店的经营质量和管理水平,以提高竞争力为目标,确保乡镇连锁超市和较大行政村连锁便利店长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