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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郑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郑州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郑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有关单位:

  根据《郑州市"十一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要求和市跨越式发展的目标任务,决定面向企业开展2007年申报郑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应按照《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认真填写《郑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项目申请书》,编制《郑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各县、市(区)科技局或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指导申报单位编写申报材料,审核申报材料,签署推荐意见后上报;

  (三)申报实行统一受理,由郑州市科技局发展计划处组织;

  (四)申报单位从郑州市科技局网站(http://www.zznet.com.cn)下载《郑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项目申请书》和《郑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相关材料。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范围

  1、省、市50户高成长型高新技术企业、科技自主创新工程企业,承担省、市重大科技专项的企业。

  2、已认定为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而未组建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企业。

  (二)申请条件

  申请组建郑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相关领域具有雄厚的研发实力,具备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技项目的能力,并在科技研究和开发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在国内或省、市内同行业中有一定影响。

  2.具备基本的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有必要的检测、分析手段和工艺设备。

  3.拥有较强的技术资产和经济实力,有筹措资金的能力和信誉,在组建过程中能保证资金的落实。

  4.领导班子创新意识强,组织管理机构高效精干。

  申请单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直接认定为郑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1.在产业化研究与开发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连续多年承担国家级和省级重点产业化项目,新产品率达到40%以上。

  2.在科技创新和科技进步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获得过部级、省、市科技进步奖,掌握产业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的行业辐射能力,处于本领域领先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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