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强对残疾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将《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以下简称《
残疾人保障法》、《
残疾人就业条例》等法规纳入市“五五”普法规划,各级政府制订相应计划,倡导全社会尊重、理解、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氛围,提高广大残疾人的法律意识,增强残疾人法律工作者的维权能力。
4.加强《
残疾人保障法》、《
残疾人就业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执法力度,积极配合人大、政协开展《
残疾人保障法》、《
残疾人就业条例》及相关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视察,促进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
5.建立以各级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司法救助、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主导,各级残联和社会团体法律救助为补充的残疾人法律救助机制,解决残疾人的实际困难。
6.对因企业转制、国家征用土地、城市拆迁等造成残疾人利益受损、生活困难的残疾人权益保障重点突出问题,有关部门要制定相关政策,维护残疾人权益。建立重大、典型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案件的筛查制度,加大查处力度。
7.贯彻国务院《
信访条例》和《广东省信访条例》,畅通信访渠道,建立工作机制,加强残疾人信访工作,听取残疾人意见,了解残疾人需求,解决残疾人问题,为维护残疾人权益和社会稳定大局服务。
8.严格执行关于无障碍设施建设的规定和无障碍设施设计规范,加快行业无障碍建设,对城市既有道路、建筑物制定计划,进行无障碍改造,加大对已建无障碍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力度,加强无障碍宣传。
9.积极发展信息交流无障碍,采取盲文、手语、字幕、特殊通讯设备等辅助技术或替代技术,为残疾人无障碍地接受和传播信息、交流、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条件。
(八)信息化建设。
加强残疾人事业信息化建设,是国家政务信息化建设的整体要求,是实现残疾人事业现代化管理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
任务指标:
1.建立健全基层信息化工作管理体系。
2.构建覆盖全市残联系统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
3.整合残疾人事业数据库,逐步建立和完善全市残联综合业务数据管理系统。
4.整合残疾人事业信息资源,建立全市残联综合信息管理系统。
5.建立残联系统网站指标体系,加强网站建设与服务。
6.完善统计指标体系,加强统计管理和基层台帐建设。
7.推广信息无障碍技术与应用。
主要措施:
1.加强信息化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基层残联信息化工作组织体系。
2.建立全市残联系统办公自动化区域网,实现业务数据、政务信息的网上传输。
3.以现有业务数据库为基础进行数据整合,根据残疾人事业的发展需要,建立统一的残联系统业务数据管理系统,并逐步加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