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五)积极开展理论研究和探索工作。各单位要围绕司法行政系统贯彻落实
《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紧密联系实际,深入开展理论研究和探索工作,认真做好理论研讨成果的转化工作,为推动反腐倡廉的实践提供理论支持。
七、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
《实施纲要》落到实处
(二十六)惩防体系建设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各级党委(党组)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贯彻
《实施纲要》的重要意义。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司法行政中心工作和业务工作进行统一研究部署、统一落实检查,统一考核奖惩。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由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一名领导具体负责,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各负其责,业务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责任体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关于《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规定》,积极协助党委(党组)及时制定贯彻落实
《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及分工方案,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业务主管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建立健全保证实施意见落实的责任机制、督查机制,加强对任务分解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把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目标责任考核。要建立健全贯彻实施意见的组织和物质保障机制,全面推进司法行政事业的改革与发展,为努力构建和谐、廉洁、学习、创新型司法行政机关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附件二
《攀枝花市司法局贯彻落实<建立
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
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实施意见》的分工方案
为保证《攀枝花市司法局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的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根据局机关各部门和劳教所的职能职责,提出如下分工方案:
一、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1、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纪检组牵头,政治部、直属机关党委参加)。
2、以执政为民为中心,加强对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教育,规范从政行为,提高办事效率(政治部牵头,纪检组、直属机关党委、法制劳教处参加)。
3、以执法为民为中心,加强对劳教人民警察严格、公正、廉洁、文明执法教育,增强法治观念,提高执法水平(政治部牵头,纪检组、法制劳教处参加)。
4、以诚信为民为中心,加强对法律服务人员恪守诚信、廉洁执业教育,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政治部牵头,纪检组、律师工作处、公证工作处、基层工作处、司法鉴定管理处、法律援助中心参加)。
5、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全系统各类培训之中,纳入干部职工培训计划(政治部牵头,纪检组、直属机关党委、劳教所参加)。
6、积极发现、总结、表彰、宣传勤政廉政典型,充分利用正面典型进行示范教育(政治部牵头,纪检组、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