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攀枝花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司法局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及其《分工方案》的通知
(攀司党组〔2006〕6号)
各区、县司法局,市局各部门,市劳教所:
现将《攀枝花市司法局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及其《分工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贯彻落实的主要情况请在6月底前报市局纪检组。
附件:1、攀枝花市司法局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
2、《攀枝花市司法局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的分工方案
二○○六年三月十日
附件一
攀枝花市司法局关于贯彻落实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
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
《实施纲要》),根据《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攀委发〔2005〕18号)和省司法厅党委(川司法党委〔2006〕7号)《实施意见》的精神,结合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紧紧围绕司法行政工作改革与发展目标,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突出劳教和法律服务两个重点,与时俱进,深化改革,全面贯彻落实
《实施纲要》,努力探索和构建具有攀枝花司法行政鲜明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最大限度地预防和遏制腐败,为司法行政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主要目标。2006年,深入学习宣传
《实施纲要》,逐级制定贯彻意见,认真做好任务分解,为全面落实
《实施纲要》奠定坚实基础并抓好重点工作。到2007年,进一步健全全市司法行政反腐倡廉制度和完善内外结合的监督网络,在司法行政系统初步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基本框架;到2010年,基本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具有攀枝花司法行政鲜明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使惩治和预防腐败功能充分发挥,实现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不发生或少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党风政风警风进一步好转。
(三)工作原则。(1)坚持围绕市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为构建廉洁高效的司法行政体制,为完善和规范法律服务体系提供保证。(2)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和既要从严治标,更要着力治本,惩防并举,注重预防。(3)坚持科学性、系统性、可行性相统一,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因地制宜,分阶段分步骤构建惩防体系。(4)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认真运用在司法行政系统行之有效的反腐倡廉的基本经验,借鉴其他部门和行业好的做法,加强调查研究,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