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通过各种形式,开展以贯彻
《劳动合同法》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普及劳动合同法律知识,重点宣传企业和劳动者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和舆论氛围,把
《劳动合同法》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迅速传播到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和广大劳动者中,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在全社会形成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舆论氛围。
为推动各地学习宣传工作的有效开展,省厅拟于8月上旬举办
《劳动合同法》专题讲座,组织各级劳动保障干部收看;9月份举办
《劳动合同法》专题培训班; 10月份开展
劳动合同法知识竞赛活动;12月份开展
《劳动合同法》宣传月活动。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精心部署,周密安排,抓好组织培训、宣传和各项活动的开展。
三、进一步加强劳动合同管理
《劳动合同法》的颁布施行,为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的监督管理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抓住有利时机,进一步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的指导和管理,规范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行为。要指导用人单位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实现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要做好基础管理工作,结合宣传普及劳动合同法律知识,组织开展劳动用工情况摸底调查工作,摸清辖区内各类用人单位的户数、职工人数和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建立劳动用工登记备案制度,建立健全劳动用工信息数据库,实现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以及签订、履行劳动合同情况的宏观动态管理。年底前将省厅将对各地建立劳动用工登记备案制度、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劳动用工基础台帐建立情况,对尚未建立基础台帐的单位将在全省通报,并在年终考核时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