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
(劳社秘[2007]171号)
各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劳动保障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
《劳动合同法》)已经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
《劳动合同法》宣传贯彻工作,根据劳动保障部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
《劳动合同法》宣传贯彻工作的重要意义
《劳动合同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的一部重要法律,是我国劳动保障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部法律颁布施行,是我国劳动合同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对于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巩固和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劳动用工机制,实现劳动力资源的有序流动和合理配置,增强就业的稳定性和提高就业质量,推动完善社会保险制度,促进劳动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
《劳动合同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这项工作作为当前劳动保障领域的重要任务摆上日程,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扎扎实实地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二、迅速掀起学习宣传
《劳动合同法》的热潮
贯彻落实好
《劳动合同法》,首先要学习理解好
《劳动合同法》。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本系统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通过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以及举办研讨会、培训班、报告会、法制讲座等多种形式,迅速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当前要以
《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保障部下发的《宣传提纲》为主要学习内容,深刻领会
《劳动合同法》颁布的重要意义、基本内容、特别是一些新的规定以及违反
《劳动合同法》所须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切实吃透新内容、把握新规定、领会新精神,为在我省全面贯彻实施
《劳动合同法》奠定坚实的基础。同时,要会同当地国资委、经委和企业代表组织等相关单位,认真抓好企业负责人与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增强企业依法用工的自觉性。要支持和配合工会组织抓好工会干部的学习培训,提高工会的法律监督能力。各地要加强与司法部门的协调,将
《劳动合同法》纳入“五五”普法教育内容,使
《劳动合同法》人人皆知,广泛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