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深圳市妇联
深圳市红十字会
二○○七年四月二十三日
深圳市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
及其家庭开展帮扶活动实施方案
2005年,我市制定和实施了“四免一关怀”政策,从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艾滋病病人治疗和基本生活问题,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在生活、护理和脱贫等方面仍存在着较多困难。为落实《艾滋病防治条例》和《广东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方案(2006-2010年)》,动员全社会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庭提供更多的生活救助、关怀护理等帮助,进一步解决他们在生活和脱贫方面的困难,根据广东省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省卫生厅、省民政厅、省人口和计生委、省妇联和省红十字会《关于印发广东省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庭开展帮扶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艾办发〔2007〕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落实《艾滋病防治条例》和《广东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方案(2006-2010年)》,利用卫生、民政、人口计生、妇联、红十字会等部门、组织和资源优势,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艾滋病预防、救助工作。通过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人口计生局、市妇联、市红十字会(以下简称五部门)号召全市爱心人士对生活困难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及其家庭进行帮扶,参加艾滋病关怀护理和救助、解决生活困难、开展生产自救等工作,与我市“四免一关怀”政策互补,为实现我市艾滋病防治目标,构建和谐深圳做出贡献。
二、目标任务
(一)让生活困难、愿意接受社会帮助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庭及时得到社会的关心和帮助,感受到社会的温暖,提高其生活质量。
(二)以区为单位,建立一个帮扶工作机制,搭建社会与艾滋病患者及其家庭之间的桥梁,为有爱心的人们献爱心提供条件,在全市逐步形成一个帮扶网络,确保生活困难、愿意接受帮扶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庭90%以上得到帮扶,艾滋病致孤儿童100%得到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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