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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物价局等十部门《关于加强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物价局等十部门《关于加强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攀办发〔2006〕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市物价局等十部门《关于加强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第8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二○○六年一月二十四日

关于加强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物价局、市农牧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广电局、
市供销社、市统计局、市粮食局、市气象局、市农发行)

  加强和改进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是认真贯彻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举措,是做好新形势下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实现农业资源优化配置,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强化我市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工作,现根据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工作的意见》(发改价格〔2003〕489号)精神,结合我市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工作的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强化“三农”服务职能,积极创新工作思路,探索工作方法,加大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工作力度,为加强农产品市场信息体系建设,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正确引导生产和消费,增加农民收入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在全市范围内建立起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工作体系和工作制度;农产品价格信息开发采集、加工整理、分析预测和播报发布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初步建立起市、县联网和覆盖部分乡镇、村、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中介组织、经营大户的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网络。

  三、工作内容
  相关职能部门要通过对农产品信息的开发采集、加工整理、分析预测和播报发布等多个环节工作,完成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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