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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的通知

  七、对策措施

  (一)加快推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提高区域创新能力

  大力加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引导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鼓励企业自立课题进行技术开发,开展以重大产品和新兴产业为中心的集成创新,以引进消化吸收为基础的再创新,实现企业的产品升级和技术跨越。支持企业建立技术开发机构,大力推进重点产业领域行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开发中心建设。鼓励以企业为主体建立产学研联盟,促进企业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开展技术攻关。

  大力加强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应用研究能力,充分调动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积极性。调整优化科研机构产业和专业布局,组建重点产业领域专业化科研机构。支持攀枝花学院结合我市重点产业发展,开展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开发研究,建设国家级钒钛工程技术中心和石墨重点实验室。鼓励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发展科技产业,推进大学科技园建设。

  大力加强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提升科技创新服务水平。根据“整合、共享、完善、提高”的原则,采用灵活多样的共享模式,打破当前条块分割、相互封闭、重复分散的格局,对全市科技资源进行战略重组和系统优化,搭建具有公益性、公共性的科技基础条件平台,有效改善区域科技创新环境。重点推进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平台、自然科技资源共享平台、科技文献数据共享平台建设。

  (二)健全人才激励机制,建设高素质的创新人才队伍

  加强科技创新人才的培养和凝聚。以实施重大科技项目和工程为载体,选择一批重点产业领域的优秀拔尖人才和创新团队给予长期稳定支持,加强科技创新与人才培养的有机结合,使各类重大科技创新项目成为凝聚人才、培养人才的重要手段。继续实施市级青年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培训计划,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为青年创新人才快速成长创造有利条件。发挥企业作用,立足生产实践,培养各种层次的优秀工程技术人才、实用型人才和技能型人才。积极参与国内科技人才竞争,建立科技人才引入机制,通过公开招聘、设置重要科研岗位、实施重点专项科技计划等方式,吸引优秀人才和高层次人才来攀创新创业。

  充分发挥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改革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科技人员绩效考核机制,鼓励科技创新。打破人才单位所有制的壁垒,促进科技人员合理流动,鼓励柔性流动,创造开放、宽松、竞争的局面,实现人才资源共享。进一步加大科技奖励力度,重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领先、经济效益显著的发明创造。高度重视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推广和科技创业人才的有效激励,切实落实知识、技术、人才参与资本化分配等各项相关政策,推动创新人员向产业领域流动。

  (三)加大科技投入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依法落实财政科技投入,确保市、县(区)财政科技投入增长速度高于同级财政支出的增长速度,市级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投入达到当年同级财政支出决算的1.3%以上,县级达到1.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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