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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度政务信息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度政务信息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攀办发〔2006〕1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2006年,全市政务信息工作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抓住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全面、准确、及时、规范地报送信息,为各级、各部门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信息服务,努力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2006年度政务信息目标任务下达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六年三月七日

  2006年度全市政务信息目标任务

  2006年度政务信息考评“总任务分数”分解为“被采用信息分数”(占总任务分数的80%)和“共享信息上报分数”(占总任务分数的20%)两项。

  一、各县(区)目标任务

  单 位  总任务分数 被采用信息分数 共享信息上报分数

  米易县政府  30      24       6

  盐边县政府  30      24       6

  东区政府   30      24       6

  西区政府   30      24       6

  仁和区政府  30      24       6

  二、市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目标任务

  单 位  总任务分数 被采用信息分数 共享信息上报分数

  市发改委   20      16       4

  市经委    20      16       4

  市教育局   20      16       4

  市科技局   20      16       4

  市民宗委   15      12       3

  市公安局   20      16       4

  单 位   总任务分数 被采用信息分数 共享信息上报分数
  市监察局    10        8       2

  市财政局    15        12       3

  市司法局    10        8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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