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综合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
3、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尽最大努力稳定低生育水平,以人的全面发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以“四四五四”工作新思路为总抓手,不断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机制和方法,加快建立和完善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促进社会的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
4、总体目标:通过全面推进综合改革,努力解决制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发展的思路和体制性障碍,力争2010年前全市建立“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率先实现部门工作法治化。
三、综合改革的主要任务
(一)建立完善政府宏观调控机制
5、完善领导决策协调机制。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领导机制。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好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计生工作,要将人口计生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政府每年要研究1-2次人口计生工作,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坚持人口发展综合决策,将人口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要将人口计生工作纳入政府重大事项督查督办范围。县(区)人民政府要定期向市人民政府报告人口计生工作。
6、政策推动。良好的政策环境,是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保障。将人口计生问题纳入政府公共政策行动计划。政策推动要多元化,市、县(区)人民政府主要针对辖区内人口计生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规范性文件,各部门主要结合行业实际制定办法、规定等措施。要进一步规范政策制定程序,确保政策问题的协调和统一。各项政策措施都要有利于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工作的贯彻和落实,发挥各项政策的整合效应。
7、分级定改,明确职能。市、县(区)计划生育委员会更名拓展职能后,要切实转变职能,努力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市级重点抓好人口规划、宏观调控、政策推动和工作指导、考核和督察。县(区)重点抓好基层计生工作的机构队伍建设、经费投入到位、计生事业基本建设等工作的落实,研究解决基层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乡镇(街办)主要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政策法律法规、技术、生育文化和生产等服务工作。村级组织要切实承担起组织群众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工作,每个家庭都要按照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自觉落实计划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