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攀办发〔2006〕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的《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二月十七日
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的意见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06年2月)
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依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中发〔2000〕8号,以下简称《决定》),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的意见》(川办函〔2005〕127号),结合我市实际,就深化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建立促进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提出以下意见:
一、正确认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形势和综合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
1、我市人口计生工作取得巨大成绩。全市计划生育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坚持运用宣传、经济、行政、法律并举的多种手段,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控制了人口过快增长的势头,实现了人口再生产类型的历史性转变,人口出生进入了低生育水平时期。近年来,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全市总的发展目标,创新工作思路,突破难点问题,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绩,特别是构建农村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人口问题综合治理等工作走在全省前列,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连续十二年获省一等奖。实行计划生育以来,全市少出生45万人,节约家庭抚养费(不含社会抚养费)60多亿元人民币,为全市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2、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是形势发展的必然要求。应当清醒看到,当前我国人口多、人均资源相对不足的基本国情没有改变,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地位没有改变,国家生育政策与群众生育意愿的矛盾没有改变,计划生育仍然是“天下第一难事”。进入新世纪后,随着政府职能转变、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新形势、新任务,人口问题也日趋多样化、复杂化,传统的人口计生工作思路、方法已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我们必须适应形势的发展变化,加大人口计生工作改革,由单项改革向综合改革深入,由局部改革向整体改革拓展,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全面提升人口计生工作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巩固和扩大来之不易的人口计生工作成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更加良好的人口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