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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劳动保障宣传工作的意见

  (三)丰富劳动保障宣传方式。加强与各新闻媒体的联系,主动提供报道线索,搞好组织协调工作,充分发挥报刊、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媒体的主渠道作用,开展劳动保障宣传。充分发挥街道劳动保障社区平台的宣传作用,要多采取一些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编印一批宣传手册和政策宣传画,制作一批宣传品。有条件地市(县、区)要争取在高速公路、国道和城市设立固定宣传广告牌。还可举办专题文艺晚会、技能竞赛和征文活动等。通过丰富多彩的宣传方式,把劳动保障政策全面、及时、准确、形象地宣传给职工群众。

  四、加强能力建设,促进劳动保障宣传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一)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抓好宣传联络员队伍的能力建设,通过举办短训班、召开交流会、派宣传联络员到新闻单位实习、与记者合作完成报道任务等多种方式,对他们进行党的宣传工作方针、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和宣传业务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二)建立宣传经费保障机制。要把宣传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做到逐年有所增加。要管好用好宣传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现宣传工作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附:市(县、区)劳动保障宣传机构人员名单和近期宣传线索

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二00七年六月十日

  附件:
  市(县、区)劳动保障宣传机构人员名单和近期宣传线索

  请各设区市劳动保障局于6月25日前将宣传联络员名单报到省厅宣教中心。

  单位名称(盖章):

┌───────────┬─────────┬─────────┬─────────┐
│宣传工作联系人(部门)│  办公室电话  │    手机    │   传真号码   │
├───────────┼─────────┼─────────┼─────────┤
│   分管局领导   │         │         │         │
├───────────┼─────────┼─────────┼─────────┤
│    负责部门    │         │         │         │
├───────────┼─────────┼─────────┼─────────┤
│   部门分管领导   │         │         │         │
├───────────┼─────────┼─────────┼─────────┤
│    联 络 员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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