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丰富劳动保障宣传方式。加强与各新闻媒体的联系,主动提供报道线索,搞好组织协调工作,充分发挥报刊、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媒体的主渠道作用,开展劳动保障宣传。充分发挥街道劳动保障社区平台的宣传作用,要多采取一些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编印一批宣传手册和政策宣传画,制作一批宣传品。有条件地市(县、区)要争取在高速公路、国道和城市设立固定宣传广告牌。还可举办专题文艺晚会、技能竞赛和征文活动等。通过丰富多彩的宣传方式,把劳动保障政策全面、及时、准确、形象地宣传给职工群众。
四、加强能力建设,促进劳动保障宣传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一)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抓好宣传联络员队伍的能力建设,通过举办短训班、召开交流会、派宣传联络员到新闻单位实习、与记者合作完成报道任务等多种方式,对他们进行党的宣传工作方针、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和宣传业务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二)建立宣传经费保障机制。要把宣传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做到逐年有所增加。要管好用好宣传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现宣传工作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附:市(县、区)劳动保障宣传机构人员名单和近期宣传线索
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二00七年六月十日
附件:
市(县、区)劳动保障宣传机构人员名单和近期宣传线索
请各设区市劳动保障局于6月25日前将宣传联络员名单报到省厅宣教中心。
单位名称(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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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工作联系人(部门)│ 办公室电话 │ 手机 │ 传真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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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管局领导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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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部门 │ │ │ │
├───────────┼─────────┼─────────┼─────────┤
│ 部门分管领导 │ │ │ │
├───────────┼─────────┼─────────┼─────────┤
│ 联 络 员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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