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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劳动保障宣传工作的意见


  (一)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切实加强劳动保障宣传工作领导,把宣传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级领导要善于发现典型、推广典型,要善于要运用宣传推动劳动保障工作的开展,主要领导要经常召集研究宣传工作。各单位都要明确宣传工作的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部门、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

  (二)实行劳动保障宣传工作目标责任制。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把宣传工作纳入劳动保障重要议事日程进行安排部署,做到年初有安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核。宣传职能机构要落实目标任务,建立责任制。

  (三)构筑全省劳动保障宣传工作网络。县以上劳动保障部门实行专(兼)职宣传联络员制度。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业务处室以及直属劳动保障单位也要选聘专(兼)职宣传联络员,建立起覆盖全省的劳动保障宣传工作网络。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保证宣传工作网络高效有序运行。

  (四)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宣传工作推动机制,通过召开全省性的宣传工作座谈会或研讨会等方式,总结经验,交流情况,推动劳动保障宣传工作不断发展。各地要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方式促进本地宣传工作的开展。实施宣传工作考核机制和宣传工作奖励制度,制定劳动保障宣传工作考核办法,将宣传工作纳入业务考核体系,作为评选各类先进的重要依据。

  (五)加强对劳动保障宣传工作的指导。厅宣教中心要在指导、协调、督促和抓落实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在工作指导上,实行抓厅机关宣传与系统宣传并重,抓劳动保障中心工作宣传与日常工作宣传并重,抓省级媒体与地方媒体并重。积极探索开展劳动保障宣传的方式方法,善于整合各种宣传力量,精心培育劳动保障宣传品牌。

  三、拓宽宣传方式,增强宣传实效

  (一)坚持把宣传工作和劳动保障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劳动保障业务工作是劳动保障宣传的源泉。宣传工作必须积极配合、主动参与业务工作,贯穿于业务工作全过程。业务部门要把宣传工作作为推动业务工作的重要方法,在研究业务工作时同时研究宣传工作,把宣传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安排部署、同步检查落实,互相促进,共同发展。

  (二)注重提高宣传策划能力。紧紧围绕劳动保障中心工作和阶段工作重点,加强调查研究,确定劳动保障年度宣传主题,制定好年度宣传工作要点和季度宣传重点,增强宣传策划的前瞻性和针对性。对重大宣传活动和社会普遍关注的劳动保障重点、热点问题,要进行科学分析,做好专题策划,提高劳动保障宣传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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