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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海关公告2005年第6号――报关企业报关专用章重新备案相关事项

  南昌海关驻龙南办事处:

  地址:龙南县金塘技术开发区1号;

  受理部门:业务二科(二楼);

  联系电话 :0797-3555999(3555976、3555978)转8018。

  五、新报关专用章备案后,原报关专用章作废,停止使用。

  附件:1、报关企业报关专用章样式;

  2、报关企业报关专用章口岸地名称表。

  二00五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1:
  报关企业报关专用章样式

  报关企业的报关专用章仅限在其标明的口岸地或者海关监管业务集中地使用,每一口岸地或者海关监管业务集中地报关专用章应当只有1枚。
  报关专用章应当按照海关总署统一规定的要求刻制,报关专用章应为椭圆形,长50 MM,宽36 MM,包含企业名称全称,并在“报关专用章”字样下刻有口岸地或者海关监管业务集中地名称,样式如下:(略)

  附件2:
  报关企业报关专用章口岸地名称表


┌─┬───────────────┬──────────┐
│ │      海关名称      │报关专用章口岸地名称│
├─┼───────────────┼──────────┤
│1 │南昌海关           │    南昌    │
├─┼───────────────┼──────────┤
│2 │九江海关           │    九江    │
├─┼───────────────┼──────────┤
│3 │赣州海关           │    赣州    │
├─┼───────────────┼──────────┤
│4 │吉安海关           │    吉安    │
├─┼───────────────┼──────────┤
│5 │景德镇海关          │    景德镇    │
├─┼───────────────┼──────────┤
│6 │昌北机办           │   昌北机办   │
├─┼───────────────┼──────────┤
│7 │南昌海关驻高新技术开发区办事处│   南昌高新   │
├─┼───────────────┼──────────┤
│8 │南昌海关驻龙南办事处     │    龙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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