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攀枝花市2006“项目推动年”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攀办发〔2006〕1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钒钛产业园区:
《关于攀枝花市2006“项目推动年”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2006年4月4日市政府第93次常务会讨论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认真抓好“项目推动年”各项工作,确保市政府2006年项目工作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六年四月六日
关于攀枝花市2006“项目推动年”工作的实施意见
(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06年是实施《攀枝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根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工作要求,2006年为“项目推动年”,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总体要求:“项目推动年”工作以重大产业化项目、城乡基础设施项目、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重点区域项目为重点,借鉴先进经验,采取有效措施,千方百计实现经济在去年基础上有较高增长。
目标任务: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以上,其中:工业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到50%以上;引进内资增长40%以上;引进合同外资增长15%以上,实际利用外资增长15%以上。
二、加大重大产业化项目推进力度
(一)围绕培育壮大钢铁、钒钛等主导产业,以加快重大产业化项目、产业链项目推进和产业集群发展为重点,实现投资1亿元以上竣工投产项目8个以上;加快建设及争取开工建设投资1亿元以上项目6个以上,加快前期投资1亿元以上项目7个以上。
(二)围绕增创服务业新优势,以商贸、物流、旅游等为重点,新建、扩建、引进一批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其中,商贸项目2个以上,物流项目2个以上,旅游产业项目4个以上。
(三)围绕壮大农业产业化规模经营,以发展农副产品深加工产业集群、生物能源开发为重点,新建投资1000万元以上项目5个以上。
三、加大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一)围绕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继续加快实施城市改造、城市绿化工程,全面启动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基础设施项目。全年完成城建项目投资2亿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