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支出管理,控制支出增长。首先,要加强人员编制管理,建立编制管理与预算管理相互约束的制度规范,把“管人”与“管钱”结合起来,从源头上控制人员经费的增长。其次,要坚持勤俭办事原则,科学核定财政供给标准,从严控制购置费、通信费、接待费、出国经费等一般支出增长,达到既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又努力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的目的。
2、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
“十一五”期间,按照市委、市政府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战略部署,切实支持“三农”问题的解决,增强农业的发展能力,努力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标,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保障。
发挥调控能力,加大支农力度。在依法增加财政支农资金投入的同时,认真研究整合各类涉农政策、资金和项目资源,使其发挥更好的综合效益。通过以奖代补、直接投入、配套投入、贷款贴息等办法,发挥财政资金粘合社会资金的潜能,引导和聚合社会资金,投向农业和农村建设,逐步建立多元化的农业投入机制。强化执行考核监督,杜绝支农资金挤占、挪用的现象,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调整优化支农支出结构,科学合理分配支农资金。着力推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把特色农业变为优势农业和效益农业。支农资金重点投向农业基础设施、公益设施、生态环境、农村能源、农业科技和农产品深加工。支持建设优势农产品产业带,扶持重点“龙头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种养殖大户发展的同时,强化财政支农的公共性趋向,完善农业社会化和市场化服务体系。全市教育、卫生、文化新增支出,将主要用于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和排危、农村公共医疗卫生体系的建设和农村文化事业的发展。
3、加大社会保障投入力度,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十一五”期间,财政社会保障工作的重点是进一步支持完善城市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加大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力度,建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多渠道筹集资金,积极支持建立劳动力市场、就业培训、再就业援助、就业优惠扶持政策和目标责任考核等五大就业扶助体系,促进充分就业。
构建城乡一体化的社会救助体系,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生活问题。通过资源整合,使针对低保对象和特殊困难群体制定的社会救助制度,达到高效率,全覆盖。进一步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基础上,切实做好城市低保重点特殊群体的“分类施保”工作,将失地无业农民社会保险纳入社会保障范围。进一步强化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建设,确实解决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问题。
加快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合作医疗风险基金,确保新型合作医疗健康发展。
加强社会保障资金监管。进一步建立健全基金财务制度,强化财政监督,确保资金安全和增值。针对我市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的巨额缺口,配合社会保障机构,加大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力度,完善征缴办法,提高基金的征缴率,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的应收尽收和稳定增长,同时规范支出范围、项目和标准,杜绝虚报冒领行为,努力缩小收支缺口,建立符合我市经济状况的自我平衡机制,确保基金按时足额发放。
4、加大社会事业的投入力度
加大教育投入。认真落实中央、省关于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政策,努力实现城乡教育协调、均衡发展,全面提高农村教育质量。调整城乡学校布局,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形成高、中、低等普通与职业教育相结合的城乡教育格局。大力推进农村中小学标准化建设步伐,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确保资金需要。
加大科技投入。增加对新技术、主导产业发展技术和循环经济发展技术研究的投入;增加对农业科技进步、科技推广以及科技普及的投入;增加创新创业投入,支持科技研发平台建设,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建立以政府科技投入为引导、企业科技投入为主体、社会组织(个人)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科技投入新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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