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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财政“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需说明的是,由于专项补助收入不便于预测、且已包含于上级政府预算中,因此可用财力的计算不包括省专项补助收入。

  3.财政支出
  (1)财政支出原则

  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原则。按照《预算法》,结合攀枝花市财政改革与发展的主要目标及主要任务,上述可用财力全部安排支出。

  专项和基金收入对口安排原则。按照有关规定,专项收入和基金收入需对口安排支出,一般不作平衡预算。

  确保工资足额发放原则。考虑到《公务员法》从2006年实施,2006年人员支出按2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按12.5%的增长比例进行安排,以后年度人员支出按1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按8.9%的增长比例安排。

  提高日常公用支出标准原则。为确保机构正常运转,“十一五”期间,将适当提高日常公用支出定额,2006年增长13.9%,以后维持2006年的水平。

  合理安排项目支出原则。按照“吃饭、建设、科学发展”三位一体财政保障体系的要求,安排必要的还本付息资金,维持债务链,在此基础上,逐步消化债务;继续支持经济发展;继续支持解决“三农”问题;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确保困难地区基本支出需要;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支持解决就业和再就业问题;完善与经济增长和财力增长相适应的教科文卫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支持环境污染综合治理,促进生态环境建设等。

  (2)财政支出

  根据财力,“十一五”期间,全市财政支出以14.56%的增幅安排,到2010年,全市财政支出54.62亿元(见附表二)。

  一般预算支出。“十一五”期间,全市一般预算支出年均增长13.98%左右,到2010年达到47.61亿元。

  基金预算支出。按照收支平衡、专款专用的原则,全市基金支出以18.2%的增幅安排,2010年达到7.01亿元。

  四、“十一五”期间财政改革发展主要措施

  按照公共财政要求,要实现“十一五”财政发展目标,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准确把握“生财、聚财、用财”之道,切实转变理财观念,以做大经济“蛋糕”为中心,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重点,以强化财政管理、深化财政改革为保障,促进攀枝花财政可持续发展。

  (一)支持经济发展,壮大财源基础

  1、创新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

  发挥财政调控作用。建立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和第三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培植财源力度。通过财政政策引导,采取财政贴息、财政补贴等多种手段,调控经济增长方式,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做大经济总量。

  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通过扩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担保公司规模,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及其风险补偿机制,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信用支撑,扶持中小企业做大做强。

  转变科技投入方式。坚定不移地实施“科教兴攀”和“人才强市”战略,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科技发展的战略基点和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将科技三项费等财政资金进行集中整合,统筹安排。采取加速折旧、投资抵免和研发费用直接扣除等方式,把一些直接优惠变为间接优惠,促进企业自主研发,与财政支持形成强大的创新合力,提高攀枝花原始创新能力、集成创新能力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推进攀枝花科技成果的市场化转化和经济整体市场竞争能力的提高。

  2、突出财政支持经济发展重点

  大力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巩固财源基础。攀枝花作为典型的资源型重工业城市,工业是立市之本,更是财源之基。财政要把提高工业核心竞争力,做大做强钢铁、钒钛、能源、电冶化工四大支柱产业,延长产业链,提高资源开发的深度,提升产品附加值,作为支持的重中之重;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和改造传统产业的力度,提高支柱产业对财政的贡献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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