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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医院健康教育工作规范》的通知

  (三)制定和落实医院健康教育工作制度:
  1、医院岗位人员健康教育工作责任制:
  导医员:解答病人就诊疑问,做好病人就诊指导工作,向病人或其家属发放相关健康教育宣传资料;
  门诊护士:引导病人按照就医程序正确就诊,解答病人的各种疑问,向病人或其家属发放相关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引导病人观看医院健康教育视屏;
  门诊医生:对病人进行口头健康教育,为病人开出相应的健康教育处方;
  病区医生:对住院病人针对性地制定健康教育计划,在查房时,针对不同的病人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并实施行为干预;
  责任护士:住院责任护士在主管医生的指导下针对不同病人做好相应的入院、住院、出院健康教育,并实施行为干预;
  医技岗位人员:向病人做好检验检查中应注意的事项等健康教育工作;
  药剂岗位人员:向病人或家属做好服药注意事项等健康教育工作;
  挂号收费工作岗位人员:告知病人就诊地点,准确地让病人到相应科室就诊;
  其他岗位医务人员根据自身岗位特点,及时有效地开展相关健康教育工作。
  2、医院职工健康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健康教育培训纳入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医院应定期分批组织各科室健教骨干参加市级、省级或国家级健康教育专业培训;
  医务人员每年必须至少参加由本院举办的健康教育专业理论培训讲座一次,系统学习健康教育及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和方法,以提高自身健康教育专业水平;
  医院组织的岗前培训内容必须包括健康教育理论与技能等;
  医院应在培训时对被培训对象进行健康教育理论与技能掌握情况的测试。
  3、健康教育俱乐部管理制度:
  有完善的管理制度、计划、总结;
  有稳定的医务人员(兼职)组建成专科健康教育队伍;
  有健康教育场所和设施;
  每年开展活动不少于4次;
  有完整的活动记录。
  4、健康教育宣传资料管理制度:
  各科按要求编写常见病的内容,健康教育科(室)统一审核;
  健康教育科(室)统一印制;
  健康教育科(室)统一存放,各科室到健康教育科(室)领取相关健康教育宣传资料;
  各科室做好发放记录,健康教育科负责全院健康教育资料发放汇总工作。首次就诊的慢性病患者,医师必须向其发放健康教育处方,健康教育处方有发放医师的签名,病历上也有记载。在候诊区、输液区、住院病区设置健康教育资料架,放置健康教育小册子、折页、报刊、图书等供病人及其家属取阅,住院病人至少有1份健康教育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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