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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海关公告2006年第11号――报关员IC卡制卡相关事项

南昌海关公告2006年第11号


  为配合报关员IC卡记分管理系统在我关区的推广使用,现就制卡相关事项作出公告:

  一、办理对象:

  在南昌海关关区注册并取得8位编码的有效报关员。

  二、所需材料:

  1、加盖有海关注册备案章的《制卡凭证》;

  2、报关员证;

  3、证件彩色数码照片(文件格式必须为JPG格式,文件大小23K以上)。无数码照片的,可提供纸质照片一寸证件彩照一张,供制卡部门时进行采集,照片背景色没有特殊要求。

  注:公司统一办理及委托他人办理,请提供委托书和身份证明,载明委托事项、时限、被委托人信息和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签字(盖章)。

  三、集中办理时间:

  2006年10月16日至2006年10月31日;

  四、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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