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海关公告
(2006年第12号)
为规范应急通关业务管理,保障企业顺利通关,南昌海关制订了《南昌海关通关监管业务预约应急管理办法》,并于11月3日实施,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预约应急通关监管业务是指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进口国家紧急救灾、救援物资,或进出口鲜活、易腐、有毒等不宜长久存放或急需办理通关监管的货物,在每周5个正常工作日以外和节假日向海关申请,海关加班办理其进出口货物通关监管手续。
二、企业申请办理进出口货物预约应急通关手续,需填写《预约应急通关登记表》,在海关正常工作时间结束前一小时递交各业务现场通关部门;紧急情况下,也可口头预约,但应经现场带班科(处)长同意,并于三个工作日内补交有关书面申请或传真预约申请。
三、预约应急通关监管作业程序、需向海关递交的作业单证、资料与正常工作日现有模式相同。
特此公告。
二○○六年十一月八日
附件:
南昌海关预约应急通关登记表
申请时间: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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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预约单位(签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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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约时间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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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出口货物通道 │G通道□;F通道□;M通道□;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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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通关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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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初步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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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关)长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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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预约通关 │审单处□ 关税处□ 监管通关处□ │
│ 涉及部门 │ 其它部门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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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通关完成情况: │
│1、报关单号: │
│2、现场作业值班人员: 负责人: │
│3、审放作业情况: │
│4、加班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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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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