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06年全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攀办发〔2006〕3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市减负办《关于2006年全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关于2006年全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企业治乱减负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和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减负办〈2006年全省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加大全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力度,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提高对企业治乱减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贯彻落实全国企业治乱减负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服务市场主体,优化企业发展环境”,认真研究、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推进企业治乱减负法制化建设进程,努力开创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新局面,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二、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进一步整治和优化企业生产经营环境,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1、贯彻实施《
行政许可法》,清理整顿收费项目,规范收费行为。继续按照《
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对现行的收费项目进行逐项清理,对不符合《
行政许可法》要求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坚决取消,对符合规定的各种收费进行公示并根据实际情况降低收费标准,把工作重点放在落实上。
2、进一步清理、简化企业年检和报表,方便企业。有关部门要认真清理企业年检、年度审核等事项,取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以外的期货年检事项;坚决禁止在企业年检时搭车收费和强行征订书报刊物等行为,对违反规定的人和事要坚决查处;清理企业的上报报表,努力做到科学简便,取消没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