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6年度烟叶收购工作的通知
(攀办发〔2006〕39号)
米易县、盐边县、仁和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烟叶收购是烟叶生产的关键环节,现就2006年度烟叶收购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发展烟叶产业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具体措施,是市委、市政府加快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民收入增加的一项重要战略举措。烟叶收购是烟叶生产的关键环节,关系到烟农增收,关系到烤烟产业能否持续健康发展,关系到烟农、烟区的稳定,必须给予高度重视。
各级各部门应从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出发,围绕做大做强烤烟产业,用科学的发展观指导烟叶收购工作,形成共同推进烤烟产业持续发展的共识,并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部门与烟农、个人与国家的利益关系,特别是应全面树立全局观念,坚持部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以烟农利益为重。
各级政府要把烟叶收购工作作为维护烟区的稳定和促进农村经济稳步发展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各级政府的主要领导是烟叶收购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成立相应的收购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收购工作预警机制,维护收购秩序的稳定和社会的安定。
各级烟办作为烤烟生产的综合协调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组织协调好本辖区内的烟叶收购工作。各职能部门应全面履行职能职责,强化监督管理,形成协调统一、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明确职责,保证烟叶收购秩序
市发展烤烟生产领导小组要加强对烟叶收购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下设质量检查督导组、纪律检查监督组、收购秩序维护组。各组分工负责,协同配合,全面做好今年烟叶收购工作。
质量价格检查督导组: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人任组长,市烟草公司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物价局、市烟办、烟草公司的质检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监督执行国家收购标准,及时平衡收购眼光,组织对各收购站(点)执行国家收购标准情况的检查督导,确保烟叶收购价格合理,收购等级合格。
收购秩序维护组:由市公安局负责人任组长,市烟草公司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地税局、市交通局、市工商局、市烟办、市烟草专卖局的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维护烟草专卖法规,依法打击非法贩烟,及时查处扰乱收购秩序的不法分子,及时处理突发事件,杜绝恶性事件发生,保证烟区公路和信息畅通,维护烟区的正常收购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