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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海关公告2007年第5号――关于公布《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的公告

  主管海关受理企业申请后,于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并将审查意见及相关材料上报南昌海关。南昌海关应自收到主管海关报送的审查意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七)保税仓库的设立审批
  仓库主管海关受理企业申请后,于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并将审查意见及相关材料报南昌海关。南昌海关应自收到仓库主管海关报送的审查意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三、监管通关相关业务办结时限
  (一)查验工作完成时限
  自受理后,货物已运至指定地点,能够开始实施查验操作并能够当场验定的货物,应在查验开始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查验工作。查验过程中,发现有涉嫌走私、违规情事的以及须送检货物的,不受此时限限制。
  每箱(辆)正常查验完成时限如下:
  1、彻底查验(含重点查验)时限在4小时以内。
  2、常规查验和抽查方式的查验时限在3小时以内。
  3、外形查验时限在2小时以内。
  (二)非居民长期旅客申请进境(复运出境)自用物品办理工作日
  自受理之日起 1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常驻人员申请进境机动车辆办理工作日
  自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留学回国人员购买免税国产车办理工作日
  自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承运境内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车辆注册登记办理工作日
  承运境内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车辆注册登记 ,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作出决定。其中,各分关、办事处初审时限是3日内完成;监管通关处的复审2日内完成。
  (六)进出口通关时限
  切实履行“5天上班,7天服务,24小时预约通关”的 承诺。正常情况下海关作业时限:进口货物24小时通关率为60%,出口货物24小时通关率为98%。但出现以下情况,可能会影响通关时间:
  1、进出口企业未能及时交纳税款;
  2、通关过程中,遇到价格专业认定、商品归类专业认定和原产地专业认定等问题,需要向职能部门或海关总署请示;
  3、存在违法违规嫌疑,被海关采取扣留等行政强制措施等;
  4、“属地申报、口岸验放 ”通关模式(该模式下进出口放行都是口岸海关操作的,属地海关无法控制其时效性);
  5、办理提前报关等情况。
  四、审单相关业务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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