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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预案》的通知

  本预案适用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后的财政应急保障事项。

第二部分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财政部门应急组织体系分为市与镇两级,各级分设工作领导小组及所属工作组。根据分级负责的原则,市财政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服从市政府统一指挥调度,镇财政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服从镇政府统一指挥调度。
  (一)市财政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市财政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财政局局长担任,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正副组长负责认定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确定突发公共事件的等级,启动财政应急预案,确定相应的应急响应;根据市应急管理办公室的指示,部署本预案规定的各项应急工作;办理市应急管理办公室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市财政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六个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工作组,共同研究提出财政应急保障政策措施并组织落实(市财政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各工作组组长名单见附录)。
  1.秘书组。秘书组设在局办公室。其职责是:负责市财政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保持与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和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最新信息,掌握、研究突发公共事件情况和发展态势,根据市应急管理办公室的指示,协调各工作组的应急工作,向财政厅汇报我市财政部门的应急保障工作情况以及需要财政厅解决的问题,审查财政部门有关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报道稿件,编发财政部门应急情况简报,负责应急状态下财政机关的机要保密等工作。
  2.预算组。预算组设在局预算科。其职责是:根据市财政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负责提出具体的财政收入、支出政策,安排市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经费,审核业务组提出的应急资金申请,办理应急经费追加及指标管理。
  3.支付组。支付组设在局国库科。其职责是:根据市财政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按照应急经费预算和紧急拨款指令,安排财政防灾、救灾、救济资金的应急拨款、资金调度和往来款项的会计核算工作,以及救灾救济资金账户的核查等工作。
  4. 业务组。业务组按照分口管理原则设在各分管部门预算的业务科。其职责是:负责审核分管部门(单位)提出的应急资金申请,编写预算追加及调整说明,提出拨款申请、督促分管部门(单位)及时拨付所属单位应急资金以及分口汇总、上报突发公共事件损失及应急经费拨付情况等工作。
  5.监察组。监察组设在局财政督察办公室。负责检查督导预案的实施,审查应急资金的使用效益,负责对应急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提出对承办科室和相关个人的奖惩措施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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