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下发省厅《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工作方案》,指导各设区市劳动保障局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8月中旬,劳动资工资处、法制处、劳动监察处、劳动争议仲裁处)
3、召开推动《
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工作座谈会。听取各地推动贯彻《
劳动合同法》的主要做法,讨论贯彻实施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研究贯彻实施对策,推动各地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10-11月,劳动工资处、法制处、劳动监察处、劳动争议仲裁处)
4、动态跟踪社会各界对颁布实施《
劳动合同法》的反应,做好舆情分析和反馈工作。(7月以后,办公室、宣教中心、劳动工资处、劳动监察处、劳动争议仲裁处)
5、全面清理与劳动合同制度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贯彻实施《
劳动合同法》的相关配套法规和政策。(11-12月,法制处、劳动工资处)
6、加强对各地贯彻实施《
劳动合同法》工作的指导、推动和检查,及时了解掌握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明年1月1日以后,劳动工资处、法制处、劳动监察处、劳动争议仲裁处)
7、以贯彻实施《
劳动合同法》为契机,进一步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依法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的指导和管理,规范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行为。(7月以后,劳动工资处、劳动监察处、劳动争议仲裁处)
(二)广泛宣传普及《
劳动合同法》知识
1、转发劳动保障部《
劳动合同法》宣传提纲,并印成宣传册下发。(法制处、宣教中心)
2、会同宣传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劳动合同法>宣传工作的通知》。(8月上旬,法制处、劳动工资处、宣教中心,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