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措施:
1、积极推进县级残联的信息化建设,逐步建立完善基层残联信息化工作组织体系,实现市残联和省、县残联间的网络互连,实行相互间的业务数据、政务信息网上传输。
2、根据残疾人事业发展需要,逐步建立和完善残联系统业务数据库管理体系,完善残疾人事业统计指标体系,推进数据统计电子化,提高统计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提高残疾人工作管理水平。
3、进一步推动残联系统公众信息网建设,建设市、县、区残联网站,丰富信息内容,加强社会宣传,促进政务公开,统一组织和推进面向残疾人的康复、教育、就业等方面的信息服务,努力为残疾人提供方便快捷的网络信息服务。
(九)残疾人组织建设。
加强残疾人组织建设,培养、造就高素质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是做好残疾人工作的重要组织保障。
任务指标:
--完善残疾人组织机构,全面履行职能。
--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增强服务能力。
--健全、完善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密切联系残疾人。
--动员社会力量支持残疾人工作,组织志愿者扶残、助残。
--加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创造为残疾人服务的条件。
主要措施:
1.进一步完善基层残疾人组织网络。要按照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的要求,完善机构、理顺组织关系、健全机制、加强力量、提高效能,使基层残疾人工作有人负责,切实为残疾人提供有效服务。
2.建立健全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充分发挥“代表·服务·维权”作用,密切联系广大残疾人,活跃基层残疾人生活。探索建立专门协会民办公助的工作机制。
3.加大干部培训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培养、培训残疾人工作者,提高综合服务能力。认真贯彻《全国残疾人工作者职业道德规范(试行)》,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提高残疾人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水平,造就一支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的高素质残疾人工作者队伍。
4.规范表彰工作,激励自强与助残精神。继续做好“全市自强模范”、“全市扶残助残先进个人”和“全市扶残助残先进集体”、“残疾人之家”、“全市残联系统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表彰活动,并推荐参加全国、全省评选表彰。
5.加强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提高服务能力。普遍建立、完善集残疾人康复、培训、就业服务、用品用具供应、文体活动等为一体的综合服务设施,规范管理,切实为残疾人提供综合、有效的服务。建成市残疾人综合服务基地,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鼓励民间力量创办残疾人托养院(所),为有特殊需要的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