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社区卫生服务基本用药中零差率的药品实行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减少药品流通环节,弱化药品收入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补偿作用。制定与各区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基本用药目录,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用药实行零差率销售试点,直接减轻群众药费负担。
(五)完善服务功能,改革服务模式。建立以责任医师为主体的全科服务团队,开展主动服务、上门服务、连续服务。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网络,实行居民健康管理,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免费的公共卫生服务,做到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控制医疗费用。
(六)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作用。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保障制度的有关政策和结算管理办法,调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的支付范围,降低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的个人自付比例,引导参保人员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资源,逐步做到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在社区诊治。
(七)建立分工合作机制,落实双向转诊制度。明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预防保健机构职责分工,把适宜社区开展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调整到社区。认真落实双向转诊工作,实现合理的分级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医院要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技术支持、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落实医务人员晋升职称前到社区(农村)服务的工作制度。
(八)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要严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人员和技术服务准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建立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督制度。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范,强化质量控制,规范服务行为。
(九)加强部门协作,形成社区卫生资源共享。整合社区资源,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与社区建设、残疾康复、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协调合作,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积极开展残疾人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服务。相关部门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经费补助。
(十)促进社区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发展。加强社区卫生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到2008年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开设中医诊疗科目,发挥中医药技术在预防、医疗、康复、健康教育等方面的特色和优势。每个区(县)办好一所中医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五、实施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