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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一)制定目标。研究分析我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的现状、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确定近期、中期、长期的工作目标,全面推进全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

  (二)制定措施。研究制定和不断完善全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工作计划和具体操作办法、程序。

  (三)完善机制。研究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相关问题,不断完善我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长效工作机制。

  (四)通达情况。协调、研究、解决全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中遇到的其他重大问题。

  四、联席会议工作制度

  (一)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时间为季后第二个月的20日左右。重大和急需研究解决的问题,报经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可临时召开。

  (二)联席会议召开前两周,各成员单位应向办公室提交议题及初步意见和建议,经各成员单位同意后确定会议主要议题及时间地点。有关会议资料在会前两天送达各成员单位。

  (三)每次召开联席会议,应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记录,会议记录统一由办公室归档。

  (四)会议结束后,办公室应在一周内起草会议纪要送各成员单位执行,并根据议题重要程度和具体情况及时上报或下发。

  (五)联席会议协商内容及对会议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各成员单位应在下一次会议上通报。

  附件:攀枝花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二○○六年九月四日

  附件:
  攀枝花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市政府办公室

  是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的牵头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日常工作,联席会议的组织和召集。

  (二)向市政府分管领导汇报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情况,传达市政府对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的重要决定和工作安排。

  (三)收集、整理、分析全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进展情况、出现的问题,制定、部署下一步工作计划。

  (四)组织办公室成员单位对全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进行监测、考评,并向分管领导汇报、联席会议通达考评情况和结果。
  二、人民银行攀枝花市中心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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