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国和省级重点镇“有成建制的消防队、有执勤驻地、有车辆装备、有经过训练的合格消防员”的标准,2008年底之前怀远县找郢乡、固镇县刘集镇、五河县沫河口镇组建完成政府专职消防队;其他乡镇根据需要,在2009年年底之前组建政府专(兼)职消防队。
整合和巩固发展现有企业专职消防队,在现有的石油公司等8个专职消防队的基础上,逐步增设国电集团蚌埠电厂、八一化工集团公司等大型企业专职消防队。
6.加快发展消防中介组织,培育、规范消防行业社团和中介服务组织,通过对消防设施和电气设备的检测,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确保建筑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二)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1.认真制(修)订和实施城镇消防规划。各级政府要抓紧编制、修订和组织实施城镇专项消防规划,并制定具体的年度实施计划,分步实施,逐年补欠。到“十一五”末,全市城镇消防站、消火栓、消防通道、消防通信调度等消防基础设施要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2.加快消防站建设。严格执行国家《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中标准型普通消防站辖区面积不应大于7平方公里的规定,在市区新建2个消防站(高速铁路消防站暨七中队、消防培训基地暨八中队),力争在“十一五”期间改建2个消防站(一中队和二中队)。
3.加快消防水源建设。完善市、县城区消火栓给水系统,沿街道设置消火栓间距不超过120米。省政府已确定的中心镇在建或已建给水管网的,从2007年开始,市政消火栓每年要按尚缺总数的50%逐年递增,争取到2008年底基本达到规定的建设标准。新建道路要按标准建设市政消火栓,保证不欠新账,市区在2010年底前要建成消防取水码头。市政消防供水管网流量压力不足的,要采取措施提高供水能力。少数偏远地区在近期解决不了供水管网的,要在重点地段和重点单位修建消防水池等储水设施。
4.推进消防信息化建设。坚持以情报信息主导警务的理念,按照“科学、规范、实用”的总体要求,建立完善集语音、数据、图像为一体的消防信息通信网络,并与350兆通信系统、“三台合一”后的消防作战指挥中心、图像监控中心和移动指挥车联动,初步建成全天候、全过程、全方位的消防应急通信保障体系。争取在2008年底完成覆盖城市建成区的智能电子高空 望系统,全市50%以上的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或重点部位监控视频等接入消防作战指挥中心。2010年底前,要建成移动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实现语音、数据、图像实时传输功能。
(三)加强公安消防部队装备建设和特勤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