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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财政局关于2007-2008年度徐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汽车轮胎更换、修补有关事项的通知

徐州市财政局关于2007-2008年度徐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汽车轮胎更换、修补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徐州市市级200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为加强市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汽车轮胎更换、修补费用的管理,规范车辆维修行为,从2007年8月1日起,继续实施行政事业单位汽车轮胎定点更换、修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徐州市财政局委托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汽车轮胎定点更换、修补的政府采购工作,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由谈判小组确定八家定点供应商(名单见附件一),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合同的签订、解释,并监督合同的履行。
  二、汽车轮胎更换、修补实施定点管理的范围包括市直、云龙区、鼓楼区、泉山区、九里区、徐州经济开发区及省属驻徐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称作采购人)的所有汽车(不含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
  三、采购人职责
  (1)建立健全轮胎更换、修补台帐,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严格把好车辆维修审批关;
  (2)根据《汽车轮胎定点基价表》(请登录徐州政府采购网站首页查询http://www.ccgp-xuzhou.gov.cn)和《市级汽车轮胎定点更换、修补费用执行价格一览表》(附件二),在定点供应商中择优选择,进行轮胎更换、修补;
  (3)禁止到非定点供应商更换、修补汽车轮胎。未加盖“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2007-2008年度汽车轮胎采购项目专用章”的发票,财务部门一律不准报销。
  四、定点供应商服务承诺
  (1)热情承接采购人汽车轮胎更换、修补任务,做到“四优”,即:时间优先、质量优良、价格优惠、服务优秀;
  (2)备齐备足中标(成交)轮胎,满足采购人更换需要;
  (3)提供24小时服务;
  (4)设立客服电话,设专人接听,答复相关咨询;
  (5)提供三环路以内24小时全天候救援服务;
  (6)新购轮胎的免费拆装平衡服务;
  (7)汽车每行驶五千公里,免费检查轮胎、平衡、四轮调换位置,轮胎翻面(以防轮胎偏磨);
  (8)免费提供充气(含氮气)服务,免费提供气压测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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