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继续整顿金融秩序。规范银行、保险、证券、典当业经营行为,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等行为,整治非法境外期货和变相期货交易。打击非法集资,加大反假币、反洗钱工作力度。加强征信体系建设。查处网络炒汇、非法买卖外汇、违规收结汇和无真实性贸易背景资金流入等外汇欺诈行为。打击和取缔非法典当活动。打击金融诈骗,积极推动创建金融安全区工作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过渡。
此项工作由人民银行蚌埠中心支行、蚌埠银监分局按各自职能分别牵头组织实施,市工商局、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等部门配合。
(四)加强税收监管。针对税收征管基础薄弱、税收秩序相对混乱、案件线索指向较为集中的地区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房地产及建筑安装业、食品药品生产加工业、餐饮业等专项税收检查。完善以税源监控为重点的税收征管机制。惩治虚开和接受虚开增值税发票、做假帐、帐外经营等偷逃骗税违法行为。
此项工作由市国税局、地税局按各自职能分别牵头组织实施,市公安局、工商局、卫生局、法院、检察院等部门配合。
(五)整顿价格秩序工作。加强资源性产品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价格政策。开展化肥价格、涉农收费、涉企收费、教育收费、医药价格、节日市场价格的专项检查。
此项工作由市物价局牵头组织实施,市工商局、财政局、监察局、供销社等部门配合。
(六)整顿文化市场。继续加大网吧整治工作力度,重点查处网吧接纳未成年人和超时经营的问题,规范全市网吧市场,取缔黑网吧。打击音像市场走私盗版行为,优化娱乐业结构,促进娱乐场所健康发展。推进文化市场依法行政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信息化建设。
此项工作由市文化局牵头组织实施,市公安局、工商局、法院、检察院等部门配合。
(七)整顿旅游市场。加强对旅游市场运营秩序的监督,探索并逐步建立旅行社合同监督机制和旅游服务质量监控机制。开展旅游市场的专项治理行动。加强导游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完善旅游诚信评价、信息发布及奖惩体系,努力营造诚信经营的良好氛围。
此项工作由市旅游局牵头组织实施,市工商局、公安局、法院、检察院、交通局、物价局、质监局等部门配合。
(八)整顿土地市场和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土地使用权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严格执行国家土地宏观调控政策,加快城乡地价一体化进程。巩固并不断扩大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成果,加大对各类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积极稳妥地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完善矿业权审批、矿产开发项目核准、安全生产许可、环评审查、企业设立等各项涉矿管理制度,杜绝各类越权发证、违法审批行为。建立健全维护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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