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建立健全残疾学生助学金制度,政府有关优惠政策优先照顾残疾儿童少年。确保残疾学生义务教育阶段普遍享受“两免一补”政策,保障符合国家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接受中等以上教育。对接受中等以上教育的贫困残疾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供助学金和教育贷款,并按有关规定减免相关费用。
5.加强市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建设。以社会普通职业教育机构为主,充分发挥具有特殊教育手段的残疾人职业教育机构的作用,大力开展适应劳动力市场需求的残疾人职业教育与技能培训以及中短期实用技术培训,努力使可以就业的残疾人普遍得到职业教育或培训。
(三)就业
1.深入贯彻《
安徽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依法全面推进残疾人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把残疾人就业纳入政府“就业与再就业”工程,加大指导、督查力度,城镇新增残疾人就业2000人,农村残疾人稳定就业达到60000人。继续加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严格管理和使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鼓励社会力量依法兴办福利企业,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完善优惠政策和措施,扶持福利企业稳定、健康发展。开发社区就业岗位,鼓励和支持残疾人多样形式的灵活就业。
2.加强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积极为残疾人个体开业、集体从业和按比例就业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切实将残疾人就业纳入服务范围。建立各级劳动力市场、公共就业培训机构与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的协作机制,开展残疾人失业登记工作,推进残疾人就业信息网建设,逐步实现残疾人就业信息资源共享。
3.加大投入,积极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残疾人参与就业市场竞争的能力;建立健全残疾人干事创业奖励机制;举办蚌埠市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参加省和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
4.加强盲人按摩的教育培训和行业管理。培养、培训医疗按摩和保健按摩人员100名。医疗机构的按摩、推拿科室和宾馆等有按摩业务的社会服务机构,应优先安排盲人从业。
(四)扶贫
1.做好残疾人扶贫工作,扶助残疾人摆脱贫困、解决温饱、提高收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将残疾人列入扶贫工作计划,在“整村推进”扶贫过程中,选择适合残疾人脱贫项目,帮助其参加生产劳动,保证各项扶持措施得到落实。要采取信贷支持,扶助残疾人摆脱贫困。
2.加强康复扶贫贷款项目管理,提高贷款使用效率。扶持贫困残疾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引进良种、良法,提高农产品科技附加值,增加农村残疾人收入。
3.完成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任务。接受国家彩票公益金补助,完成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1000户。